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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假冒名酒犯罪网络:一箱"茅台"加工费200
发布时间:2013-09-29   来源: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作者:

  加工一箱“五粮液”100元、一箱“茅台”200元……2012年底,四川警方发现一个制造销售假冒五粮液等名优白酒的犯罪网络。2012年12月12日,四川警方协同浙江、上海、湖南、重庆、贵州统一开展代号“12·12”的集群破案战役。警方在成都地区抓获嫌疑人23名,缴获假冒茅台、五粮液成品、半成品酒4.2万余瓶,涉案金额1.17亿余元。

  昨日,四川省公安厅公布数起涉假案件,并决定集中两月在全省组织开展“维护群众利益,经侦打假集中行动”。涉案人员通过电话谈论涉及假酒的话题时,均用暗语作为假冒产品的代称,比如五粮液说成‘老五’,茅台说成‘老大’,甚至还有用‘1号’‘2号’等编码表述。”

  生产假冒名酒 每箱假茅台加工费200元

  2012年底,宜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通过深挖在侦案件,发现成都人黄某某购买大量非法制造的五粮液注册商标标志,宜宾市公安局经过侦办,成功揪出一个涉及四川、浙江、重庆、贵州、湖南等省市的销售假冒五粮液等名优白酒犯罪网络。

  专案组经过24小时昼夜监控,摸清了收货人杨某生产假酒的窝点和存储仓库,并发现了杨某背后的雇主成某某。经过调查,成某某雇佣杨某为其生产假酒五粮液、茅台等各类名酒,按照每箱“五粮液”100元、每箱“茅台”200元的加工费付给杨某工钱,而成某某仅通过电话联系其上家下家,然后电话指挥杨某具体实施。

  通过对成某某的监控,专案组发现了一个庞大的假冒名酒犯罪网络。成某某作为该犯罪网络的核心,从浙江温州一名叫陈某某的男子处购进各类假酒包装材料,其购进的包材除自己使用外,还向湖南岳阳李某某出售,并向浙江杭州、四川南充等地出售各类假冒成品名酒。在侦查过程中,警方又揪出了重庆、上海、贵州等地的上下家及成都另一制售假酒的刘某某团伙。

  暗语代称假酒 “老五”是五粮液“老大”是茅台

  据警方调查,该案中以犯罪嫌疑人成某某为核心的犯罪网络,其包装材料来自浙江温州,散酒来自四川宜宾或泸州,生产地在成都,销售地涉及全国各地。

  为规避公安机关侦查,涉案人员在谈论涉及假酒的话题时,都会想办法避开在电话里谈,如果都在当地,均采取面谈方式进行。若在异地,均通过电话用暗语作为假冒产品的代称,比如五粮液说成“老五”,茅台说成“老大”,甚至还有用“1号”“2号”等编码表述,为案件侦办设置了一定障碍。

  2012年12月12日,四川警方协同浙江、上海、湖南、重庆、贵州统一开展代号“12·12”的集群破案战役。12日凌晨5时,专案组组织150余名警力组成7个行动小组对成都战区进行收网,分别成功捣毁位于成都市金牛区、武侯区、龙泉驿区、双流县生产窝点6个,仓储窝点4个,抓获嫌疑人23名,缴获假冒茅台、五粮液成品、半成品酒4.2万余瓶,非法制造的五粮液等注册商标标志、包装材料10万余件(套),涉案金额1.17亿余元。

  此后,在公安部经侦局的统一指挥下,浙江、重庆、贵州、湖南等地也相继收网,一个涉及全国6省市的特大犯罪网络被一举摧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