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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一法院警车银行门前违规停放15分钟被罚款
发布时间:2013-09-29   来源:内蒙古晨报  作者: 陈晨 实习记者 武俊玲

内蒙古一法院警车银行门前违规停放15分钟被罚款

  内蒙古晨报鄂尔多斯讯(记者 陈晨 实习记者 武俊玲) 9月25日上午,有市民致电本报新闻热线15598669866反映称,一辆车牌号为蒙KA252的警车违规停放在鄂托克东街与达拉特路交叉路口附近的中国工商银行门前,停放时间有15分钟左右。

  记者接到举报电话后赶到现场,看到该警车所停位置确实不是规范的停车位,此外,该警车旁边就有一空车位。经核实,该警车系东胜区人民法院公务用车。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东胜区人民法院办公室武海军主任,武主任告诉记者,对于涉嫌故意违规停车的工作人员,除交警贴条的罚款需从当事人的工资中扣除外,按法院内部相关规定,还将对其处以扣除0.2的考核分且交50元到100元不等的罚款处罚。

  记者手记:人民法院作为司法审判机关,是法律法规的圣地,不管公务紧急与否,公务用车违规停放,都损害了法院的形象。创建文明城市需要市民文明言行,尤其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理应牵头文明之举。停车是小,违规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