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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巡警提醒:假日期间高速路上五类情形易诱发事故
发布时间:2013-09-30   来源:新华网  作者: 朱国亮

新华网南京9月30日电(记者朱国亮)国庆假期来临,江苏交巡警部门于节前提醒广大车友高速路上行驶时五类情形易诱发交通事故,需引起高度注意。

——路况不熟时,忌急刹变道、停车观望

要做好出行前各项准备,通过查询地图熟悉所经线路,避免过度依赖导航仪,借助交巡警部门发布的出行攻略,选择通畅线路和平峰时段出行,尽量避开易拥堵路段。万一车辆走错匝道,应顺着匝道下高速后再掉头重上高速,切忌在匝道口急刹变道、停车观望甚至倒车逆行。

——小碰擦停车争执时,宜放置警示牌、人撤离报警

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轻微的交通事故,车辆可以移动,人也没有受伤,这时车辆一定不能停在行车道上,双方应及时驶离高速,到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处理。如果一定要等交警到现场处理,也必须把车辆及时撤离到应急车道内,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如果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车辆不能移动,千万不要站在事故现场等待救援。要在车尾150米的地方放置警示牌,人撤离到高速公路的护栏外面,然后及时报警。

——高速拥堵时,忌占用应急车道超车

要遵守高速公路交通法规,不随意变更车道,不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要服从高速公路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遇有交通拥堵要尽量按照路面交通诱导提示行驶,遇有车辆排队积压或交通分流时,要严格服从现场交通管制。只有保证大家走得顺畅,才能确保自己走得顺畅。

——勿疲劳驾驶,避免夜间行驶

谨防疲劳驾驶。出行之前要有充足的睡眠,驾驶车辆每3-4小时至少停车休息20分钟。感到疲劳时应及时驶离道路到安全地带停车休息,尽量避免夜间行驶。

——跟车距离勿近,忌超速行驶

交巡警提示:在高速公路上行车应注意保持安全车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