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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严厉打击利用旅游法实施欺宰游客行为
发布时间:2013-09-30   来源:新华网  作者: 钱春弦

  新华网北京9月30日电(记者钱春弦)中国第一部旅游法将于10月1日全面实施,而旅游经营者利用旅游市场调整期欺骗消费者的报道不时见诸报端。国家旅游局要求各有关部门掌握旅游法,严厉打击借合同调整期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记者30日从国家旅游局获悉,针对旅游法即将实施,近期各地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出台一系列宣传贯彻旅游法的举措,社会反响积极。但市场上也出现了一些新老问题,比如利用新老合同更替之际欺骗消费者,低报价招徕旅游者的现象死灰复燃等。为此,国家旅游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理解执行旅游法的各项规定。加大宣传贯彻和市场检查力度,严格按照旅游法规定履行职责,主动调整与旅游法规定不一致的事项,进一步建立健全旅游综合监管机制和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国家旅游局要求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各地要针对明显低于合理成本组织旅游活动开展集中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舆情反映的“东南亚批发价违法报价重灾区”要立即开展检查,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法》的权威和尊严。

  国家旅游局要求加强合同调整过程中的民事协商引导。要加强对旅游服务合同的监督检查,通过规范合同引导旅游企业合法经营。按照民事法律规范对旅游纠纷进行调解,引导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依据民事合同进行协商,严厉打击借合同调整期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与此同时,旅游者要依照旅游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解决纠纷时,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