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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中国打造旅游升级版
发布时间:2013-09-30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孟娜 李志晖 郭丽琨

  新华网北京9月30日电(记者孟娜 李志晖 郭丽琨)国庆黄金周将至,中国首部旅游法的正式实施恰逢其时,“人在旅途”的安全愉快有了法律护航。从长远看,新法对于净化旅游市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推动中国从旅游大国迈向旅游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历经30多年发展,中国国内旅游市场规模和出境旅游消费量均居全球首位,并仍保持快速发展。但由于法律制度不完善、商业模式单一,庞大的旅游市场乱象丛生,游客没有得到应有的旅行享受。中国要成为旅游强国,必须依法治旅、依法兴旅。

  新法开宗明义,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以人为本的立法宗旨。特别是专门设立章节界定旅游者的权利保护:自主选择权、知悉真情权、要求严格履行权、受尊重权、救助保护请求权、特殊群体获得便利优惠权,这在全世界立法中也属罕见。

  针对怨声颇多的“零负团费”恶性竞争、强制购物、导游赚个人回扣和景区随意涨价等市场“顽疾”,旅游法作出了针对性限制,以创造令民众更加满意的旅游市场环境。

  新法实施日期将近,旅游市场已出现了令人欣喜的秩序化趋势。旅行社开始放弃“低价团费+高价购物”的模式,严重扭曲的旅游产品价格正回归其真正价值。即便短期内价格上升,但由于隐形消费被取消,旅游行业吹起“正风”。

  随着法规完善和市场模式转变,游客的旅行理念、线路选择和消费习惯将发生变化。遵守秩序公德、爱护旅游资源的旅游文明也将进一步普及。

  立法之后,严格执法更为关键。旅游产业链条长、关联行业广、涉及部门多。只有行业自觉、监管跟进、综合治理,中国旅游业才能真正整装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