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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谈24年存单事件:未尽告知义务银行过错明显
发布时间:2013-10-08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高晨

24年存单事件银行“有错”

专家称高息揽储虽已被叫停 但银行应及时通知储户

一笔本金为2000元的银行保值储蓄业务,24年后收益率超100倍,能兑现吗?湖北一储户24年前在银行存了2000元保值储蓄,银行承诺到期后本息共22万元,但到期后被告知存单已失效。专家称超过8年的高息揽储行为已被央行叫停,24年存单为银行违约,存在过失,应及时告知储户该业务被叫停,并在经济上给予储户一定赔偿。

■事件

承诺本息22万缩水至8400

据媒体报道,1989年,湖北丹江口市民盛忠奎夫妻二人在某国有银行丹江口市支行迎宾路分理处拿出2000元积蓄,办理两张存单,上面写明24年到期后本息共22万元。

报道称,今年9月两张存单到期结算本息的日子到了,当盛忠奎找到丹江口市支行亮出两张存单时,该银行负责人告诉他,这两张存单早已经不起效了。根据1989年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对保值储蓄有关问题紧急通知”的传真电报,现行保值储蓄存款只有三、五、八年三种期限,各地没有增加档次或变相增加档次的权利。人行丹江口支行通知称,各专业银行、邮电局如有开办“存款一千元,存二十四年后收益额为十一万元”保值储蓄业务的,从文到之日起立即停办。

于是,按通知规定,盛忠奎的存款本息只能兑现8400元,不是22万元。

■专家说法

高息揽储违规央行早已叫停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在1988、1989年时,我国通胀率很高,为稳定储户,银行出台一些政策进行高息揽储,但此后,央行对银行的行为予以叫停。郭田勇指出,我国利率未市场化,任何一家银行承诺储户高于央行规定的存款利率都是违规行为,所以银行承诺给储户高收益的做法是违规的。不过,银行在接到央行叫停该业务的通知后,应及时通知储户,使储户知道该业务已被叫停。

郭田勇认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银行有过失,可考虑在经济上给予储户一定赔偿。

■律师说法

未尽告知义务银行过错明显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就此事表示,24年间银行完全有条件、有能力提前通知储户变更合同,与储户协商给予适当补偿,但直到存单到期,银行才告知储户,银行显然存在过错。

董正伟指出,储户与银行之间签订的存单就是合同,依照合同法银行不能单方面废止合同。董正伟认为,24年间,国家金融体制发展发生了巨大变化,银行可以对合同进行调整,来保证改革顺利进行,但要最大限度保障储户权益,与储户协商进行补偿。

董正伟还指出,央行在出台相应纠正银行行为文件之前,银行与储户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银行应当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到该承担义务的时候,才告知储户,存在欺诈。董正伟认为储户可通过法律手段向银行索赔相应损失。京华时报记者高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