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起故意杀人案的主犯周显民和王友宝执行了注射死刑,由松阳县人民法院派法警护押执行。
周显民,浙江海宁人,2004年4月因犯强奸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11年5月刑满释放。2012年初,因企图杀害在其服刑期间与其离婚的妻子,在寻找其住址时,残忍的杀害了松阳县玉峰小区的两名年近八旬的老夫妇,在乘出租车逃跑到松阳县上松线车站路时被公安民警抓获。
王友宝,浙江松阳人,2011年因故意伤害被判处拘役五个月,2012年1月刑满释放。2012年6月,因小小的邻里纠纷,王友宝用事先准备好的砍刀、辣椒水、管道通液等作案工具到谢某、王某家疯狂行凶,造成两死九伤的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大。
这两起案件均是去年在松阳县城发生的恶性杀人案件,两名犯罪嫌疑人落网后,经丽水市中院一审,浙江省高院二审,最高院死刑复核下达执行死刑命令后,由丽水中院执行,松阳法院协助护押,对其拍照、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为了自己一时之快残忍剥夺他人生命的罪犯最终都将受到法律严惩。(通讯员 程国华 见习记者 徐妙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