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10月18日电(记者 连振祥)以国家大规模推进棚户区改造为契机,甘肃省将以资源型城市为重点推进新一轮棚户区改造,以改善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
记者从甘肃省政府了解到,在新一轮的棚户区改造中,甘肃省将把棚户区改造与保障性住房、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基础设施以及社区公共服务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依据国家批准确定的资源型城市与独立工矿区,甘肃省白银等6个市、玉门等4个县市区及阿甘煤矿等3个独立工矿区涉及其中,从今年起,新一轮的棚户区改造中,甘肃将重点推进这些城市的棚户区改造和旧住宅区综合整治。
据了解,在棚户区改造中,甘肃省提出了明确的保障性住房的比例,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比例须达到总建筑面积的30%,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分配、统一管理。
为解决棚户区改造资金问题,甘肃将从城市建设维护费、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除上述资金渠道外,还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适当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和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企业可发行企业债券或中期票据,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
记者了解到,2008年以来,甘肃全省已经改造各类棚户区近26万户,但仍有近20万户群众居住在棚户区,房屋简陋、环境卫生条件较差、防震安全隐患多,改造难度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