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六安中级法院对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郭某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据审理查明,郭某在2001年至2011年十一年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减免房产税、工程项目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受贿569万,港币20万元;非法侵吞国有资产675.0117万元人民币;另外,他还因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198.57万元人民币。
今天,六安中级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传丽窦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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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六安中级法院对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郭某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据审理查明,郭某在2001年至2011年十一年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减免房产税、工程项目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受贿569万,港币20万元;非法侵吞国有资产675.0117万元人民币;另外,他还因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198.57万元人民币。
今天,六安中级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传丽窦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