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珠海10月24日电(记者魏蒙)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一宗走私普通货物案:在落网前的4年里,吴某飞等17人涉嫌将数以万计的笔记本电脑从香港走私入境至深圳、珠海,再分销至门店和淘宝店牟利。
其中,仅吴某飞、吴某两人涉嫌走私笔记本电脑入境共计18377台,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700余万元,而涉案的深圳星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涉数单案件的逃税总额达数千万之巨。
涉案的17名犯罪嫌疑人中,有两名香港籍人士,8名负责带货的“水客”。他们分工明确,有的负责提供境外货源,有的负责接收、整理、发送走私入境笔记本电脑等。当日庭审已进入最后法庭辩论阶段。庭审中,各被告人对其犯罪行为均供认不讳,争议焦点主要集中于对偷逃税额的认定以及共同犯罪中主从犯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