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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初婚夫妇结婚证生育证同时发放
发布时间:2014-02-27   来源:中新社  作者:中新社

2月26日是海南省《结婚证》、《准生证》“两证同发”新政实施的第一天。在海口市美兰区政务中心,刘正清和唐满玉携手来到民政部门窗口办理《结婚证》后即在临近的计生部门窗口领取了一孩《生育服务证》,整个办理过程不到30分钟。“听说以前必须回到户籍所在地去办各种证明,今天我们只带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就把《结婚证》、《准生证》同时领了。”唐满玉说。

在美兰区政务中心记者看到,申请婚姻登记的流程保持不变,依然是男女双方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合影照片,婚姻登记员向双方询问结婚意愿,双方签署《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之后即可领取《结婚证》。

与以往不同的是,有生育意愿的夫妇,如果满足初婚未育的条件,在领取《结婚证》后,可以在婚姻登记窗口申请填写《一孩〈生育申请表〉》并签署《诚信承诺书》,然后凭借以上3份资料到计生部门窗口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

记者从海南省计生委了解到,当天同步实现“两证同发”的为海南省海口市4个区、20个乡镇和琼海、万宁、三亚、临高4个市县。3月26日将实现全省各市县政务中心同时发放,6月26日推广至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实现“全省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