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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人指挥儿子倒车 不幸被挤死
发布时间:2014-03-05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肖洋桂

原标题:指挥儿子倒车,父亲不慎被挤死

潇湘晨报湘潭讯 父亲指挥儿子倒车时,不慎被车挤致死,事情发生后,儿子报警后带上父亲的尸体离开现场回到了河南老家。该起悲剧发生在2月25日湘潭市一企业仓库内。

事故发生在湘潭市雨湖区赛普新材料有限公司仓库旁边的场坪。3月4日下午,记者来到事发地,仓库仍在正常装卸货物,但提及不久前发生的悲剧,工人们都有所耳闻。

“当时驾驶员抱着老人说,爸爸,别吓我。一直在哭!”该公司一门卫回忆说,很快救护车赶到,但医生表示人已死亡。

事发经过被该公司监控全程拍摄了下来。据监控显示,2月25日中午12点多,一位老人站在一辆河南牌照半挂式货车的车尾,指挥车内一驾驶员进行倒车。车辆尾部慢慢靠近仓库平台,意外发生了。

驾驶员姓王,河南省人,今年34岁,有13年驾龄。死者是其父亲,今年63岁。货车是一辆有十多米长的半挂车,当时正准备倒车后装运货物。

雨湖交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其接警是中午1点多钟,赶到现场时,肇事车辆、驾驶员、死者遗体等都不见了踪影。原来,王某在旁人帮助下,将遗体抱上货车,并在当晚回到河南。

关于搬运尸体及安葬等问题,湘潭市殡葬执法大队一谭姓负责人表示,根据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原则上火葬区的公民死亡后,应当全部火化,并且一般是就地火化。也可由死者家属申请,由专门的殡仪运输车辆进行运送。

针对上述事故,如果事实确定,湖南麓和律师事务所吴洪波律师称,驾驶员王某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有关定罪量刑方面,吴洪波律师称,《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有规定,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一般也会考虑实际情况,酌情从轻处罚,这方面也不乏类似案例。 

记者肖洋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