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女子导演1.1亿集资诈骗案 情人节警局自首
时间:2012年5月14日
地点: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
目击者:本报记者陈东升 本报通讯员阚兴韵 胡方荣
两名80后女子,导演了一起金额超1.1亿元、涉及受害人200多名的集资诈骗案。5月14日17时许,这起集资诈骗案首次庭审在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束。
长达6个小时的庭审中,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人认为,被告人蔡婕、孙昭、谢斐斐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建议以集资诈骗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法庭将择日宣判。
跨国婚纱“赚大钱”
2010年,木妍的舅妈谢斐斐风风火火来串门。谢斐斐说,她这次来是要“照顾”木妍赚大钱。赚钱的途径,就是投资她女儿蔡婕的婚纱生意,以获得高额的利润回报。
在谢斐斐的描述里,蔡婕的“捷琳娜”婚纱外贸生意已经做得非常大,有超过10亿元的资金在周转。工作室设在意大利,厂家在台湾。由于在国外已有一定知名度,订单源源不断,不久前刚接到一个长期的大订单,一单就几万件婚纱。
按谢斐斐的说法,蔡婕的外贸婚纱是高档品牌货,面料和辅料从法国进口,饰品是施华洛世奇的水晶,所以一件婚纱最低都要1万多元。由于到厂家取货需付现金,资金周转量很大,有些几百件婚纱的小订单便不得不放弃。
谢斐斐说,这些小单子其实也很赚钱,丢掉可惜,可以让木妍参与投资,照顾她一家赚点轻松钱。
按照谢斐斐的计算,婚纱外贸生意周期大致在两个月左右,木妍投入的钱,两个月获利为本金的20%。
木妍开始还有些犹豫。但谢斐斐说:“我娘家那边亲戚都投了钱,我姐姐、两个弟弟,可都赚了个盆满钵满。你表妹去年就投了500万元进去,现在也赚了不少钱。”
2010年3月30日,木妍拿出300万元,投资表妹蔡婕的婚纱外贸生意。之后又陆续从亲戚朋友那里筹集到更多资金,投入这个能轻松赚大钱的生意。
跟她一样,受到谢斐斐“照顾”一起发财的亲戚朋友,还有刘玲等4人,他们最高的投入有5000多万元,最低的也有200万元。这些钱涉及的人员超过40人。
“好日子”戛然而止
以后的几个月里,每隔两月,木妍等人都能如约获得一笔投资款20%的利润。木妍觉得29岁的表妹蔡婕真是能干。
但这样的好日子到2010年年末,开始发生变化。蔡婕告诉木妍等人,年底到了,资金周转有些紧张,而且这次接的单子有加急费,希望她们更多集资。同时“分红”也水涨船高,提高到25%至35%,最高的甚至达50%。
资金的紧张,木妍她们也感受到了——“分红”迟迟没有到账。而蔡婕和谢斐斐那边也开始有些言辞闪烁。
12月,木妍表示想退出“婚纱外贸生意”,抽回投资款。但谢斐斐称女儿在宁波一贵族学校,接了一单价值2700多万元的校服生意,校服的钱还没到账,到了就归还投资款。
几天后再催,又说香港圣诞节放假,加上元旦假期,要到1月5日左右才有。
到了2011年1月5日,再称外币管理很严,大额的外币汇不进来,要等正月过了才有。
“投资者”们坐不住了,开始不断地催债。
情人节警局自首
2011年2月14日,蔡婕走进了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她说:“我向他人集资了一个多亿,现在无法归还。”
蔡婕供述,她的婚纱外贸生意,从2009年10月就没有做了。从那时起,她就整天忙着四处借钱,拆东墙补西墙。
校服订单也是虚构的。2010年3月,因为大姨催要集资款,为了拖延时间,她虚构了这笔订单。为让这个故事更真实,她还让父亲去广州一厂家订货,预付了70万元货款。8月,广州厂家开始陆续将货发过来。收到货,她让大姨和其他有疑心的催款人看货,解除他们的戒心。之后,她告诉催款的那些人,货质量差,需要找工厂返工。这样来来回回拖延时间。
为了稳住债主们,蔡婕还做了更加闹剧般的“生意”。据她供述,有一次,有一名朋友看到她一部苹果4代手机,问多少钱买的。因为手机是别人送的,她随口说是3000多元。朋友一听这么便宜,就让她帮忙代购一部。到了手机卖场一问,才知道苹果4代手机要5500多元。因为这位朋友也是蔡婕的债主,她不好意思回绝,就自己补贴差价,买了一台奉上。不料,消息不胫而走,很多债主听说蔡婕有这般能耐,便都请她帮忙买手机。就这样,以5500元的高价买入,以3800元的低价卖出,蔡婕足足替债主们做了500多笔生意,而她全说是“海外带的”。
陷入拆东补西循环
按照蔡婕的供述,时间要回溯到2008年。那年6月,当时在做婚纱生意的她因资金不足,向同是80后的同学孙昭借了30万元用于周转。
“当时我问利息是多少,孙昭说,都是姐妹,利息没关系。我又说,我写张欠条给你吧。她说,相信我才把钱借给我,如果我人逃了,欠条有什么用?”
生意做好后,蔡婕准备还给孙昭本金,并给她借款的20%作为利息。但孙昭发来一条短信,上面写了蔡婕欠她的本金,利息是100%,而且是7天一算。
蔡婕着实吓了一跳。孙昭解释说,这是根据一家房产代理公司的市场利息算的,她以自己在公司的职位做担保才借到钱,如果不归还,她不仅工作保不住还要吃官司。
蔡婕说,她“无计可施”,被迫答应了孙昭的还款规则。从此陷入拆东补西的循环:为还孙昭借款,每次接到订单,都跟合伙人虚报资金,多出的钱归还孙昭。公司账目的亏空,又从孙昭那里借款凑齐。
“我为了偿还这笔债务,只好以做婚纱外贸生意为名,向其他人借款,利息是每两个月为本金的20%至35%。”
蔡婕供述,集资来的钱,她都用于归还孙昭的高息和其他人的红利了。直到最后崩盘。
计息方式另有说法
如果按照“7天一结算,利息100%”的计算方式,月利息超过400%。对于这个借贷公式,归案的孙昭说法不尽相同。
孙昭说:“‘7天一结算,利息100%’是蔡婕告诉我的,因为婚纱外贸生意利润很高,她自愿给我这样的利息。”
孙昭坚称,她并不清楚银行的存贷利息是多少,蔡婕给出这么高的利息,是因为两人的友谊,想“照顾”自己。
从接受这种还息方式开始,孙昭与蔡婕之间的借贷往来,数额越来越高。孙昭用于这种往来的银行卡就有数十张,开户人都是不同的名字。哥嫂、爸妈、朋友,能借用的卡都借用了。这些账号与蔡婕的账号,几乎每天都有往来。
公安部门审计发现,从2008年4月28日蔡婕借款30万元开始,到2009年8月,蔡婕有5745.3万元资金流入孙昭的各个账户。而到2011年1月,根据银行往来账审计结果,蔡婕还有7000多万元在孙昭处,而孙昭被公安机关冻结的钱和财产,共4000多万元。
三人庭审最后的挣扎
这起集资诈骗案首次庭审于5月14日,在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蔡婕采取虚构经营婚纱外贸生意的方法,单独及伙同被告人谢斐斐引诱他人集资,共计骗得集资款超过人民币1.12亿元。被告人蔡婕与孙昭经预谋后,以每7天支付给孙昭100%利息的名义,持续将其所骗的集资款转移至孙昭处藏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例,被告人蔡婕、谢斐斐、孙昭的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其中蔡婕系主犯;谢斐斐、孙昭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蔡婕的辩护律师认同检方对被告人蔡婕集资诈骗罪的指控,但提出蔡婕对审计结论不予认同,提请法庭重新审计,查明缺口款项的去向,并提出蔡婕具有自首情节,应当从轻、减轻的辩护意见。
谢斐斐的辩护律师提出,检方认定被告人谢斐斐共同犯罪的证据不足,谢斐斐是受女儿的蒙骗而协助其非法集资,对女儿的诈骗手段事先并不知情,应当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
孙昭的两名辩护律师在认同被告人孙昭应当依法退还非法所得的基础上,提出孙昭对蔡婕的资金来源不知情等5点辩护意见。
公诉人针对4名律师的辩护意见一一做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