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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碰瓷酒驾者 诈骗20余人20多万
发布时间:2014-07-01   来源:大河报  作者:韩景玮

 

   原标题:团伙专盯酒驾者撞车碰瓷 诈骗20余人20多万

 

犯罪团伙专门在酒吧饭店门口蹲点,专撞涉嫌酒驾司机开的车,利用其怕报警的心理,驾驶机动车趁受害人车辆变道之机,故意撞击受害人车辆。张口就向对方要上万元私了。该团伙先后成功敲诈近20次,敲诈20多名受害人20多万元。6月30日,郑州金水法院审结此案,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中3名被告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

酒后驾车遭碰瓷,张口就要上万元

据被害人刘某透露,2013年7月22日2时许,其从郑州林科路一酒吧出来,开车行至农业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时,被一辆白色丰田越野车撞了一下,还有一辆黑色丰田凯美瑞轿车与白色车一起,不停地堵截并撞击其车。对方车里有五六名男子,走到中州大道与国基路交叉口时,其被对方逼停。“我的车没什么事,他们的车保险杠都被撞掉了,明显是‘碰瓷’的。”对方不断对其进行“教育”,告诉他酒驾的种种后果。最终对方司机李强和其余人向其索要了5万元钱。

被害人李某甲也有同样遭遇:2013年9月23日1时许,其开车从郑东新区一家娱乐会所出来时,感觉有两辆车一直跟着他,当行至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南100米时,其中一辆白色丰田车撞上了其车,并一直挤他的车,他开车进入省公安厅院内,撞他车的司机李强和其余3名男子向其索要了3万元。

团伙专找酒驾碰瓷,司机怕罚不敢报案

据被告人李强供述:自2012年以来,其单独或伙同被告人李培杰、秦垒锋以及陶某某、刘某某、杨某某、张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趁受害人车辆变道之机,故意撞击受害人车辆,利用受害人系外地车辆怕麻烦,或受害人系酒驾怕追究责任的心理,多次进行敲诈勒索。其中,被告人李强参与敲诈勒索19起,数额157000元;被告人李培杰、秦垒锋分别参与敲诈勒索2起,数额人民币80000元。

公诉部门指控,李强、李培杰、秦垒锋3人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涉嫌敲诈勒索获罪,司机喝酒不开车很重要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强、李培杰、秦垒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使用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财物,数额巨大,其3人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李强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李培杰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秦垒锋判处有期徒刑3年5个月,处罚金3万元。

针对此案,法官提醒说:该团伙能多次得手,就是抓住了司机酒驾不敢报警的心理。“有的事主不熟知法律,就被他们敲诈得手,实际上,一旦报警,这些人会慌忙找借口走开。司机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及时识破这种敲诈行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喝酒不开车,这样别人就无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