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看我痴呆的样子,便带我去桃花山。曾在好友文章里讨论挑花的颜色,我记忆中,老屋屋角长着一片桃树,开得煞是艳丽,就像一片朝霞落在院里。一阵春雨,一阵风过,桃花纷纷飘落,深红的花瓣密密麻麻铺上一层,不忍下脚踩上去。和朋友一路走来,看到路边的小树上开着一朵朵深红的花,在嫩绿的叶芽儿中格外美丽,我惊喜若狂,这就是艳丽的桃花!掏出手机选角度,拍照。欢喜跳跃着。朋友不忍坲了我的意,任由我一路忙碌。
终于站在桃花山上,却一片花瓣都没有。光秃秃的山上,小碗粗的树被修剪的很是规矩。小臂一样的枝干斜斜伸出,尽可能地享受着温暖的阳光。我仔细趴在枝干上才发现极小的芽苞,透着白膜的绿色外壳包裹着的花苞尖露碎米粒儿大的一点红。不禁有些失望,继而怨恨起来,自己拍下的那些花竟然不是桃花!
衣服上柱子上雕刻着“龙”,却在真龙面前吓破了胆的叶公,竟然是今天的我!这不由得让我想起最近自己进散文家论坛的事。自己以为随手写下来的日志,就是散文,沾沾自喜于自己不凡的“文采”。殊不知,仅凭一腔热情一幅玩世不恭的不羁表现,是不能叫文学创作的。甚至有些过火,如同刘姥姥在大观园里叫“老刘老刘,食大如牛”般滑稽可笑,令人捧腹却不便可恼。
喜欢桃花,长在何地?开在何季?状是何态?我都混淆了,至于它的禀性和色彩香味更无从谈起,那爱字何来?!而文亦是如此。随手记下来的,没有格式没有寓意更没有那些深厚内涵做底蕴,谈什么文?懂什么意?着什么境?!我叩问着自己。
站高才可远观,近物才可欣赏。采集所有的物种特性将其潜移默化进而成为自己的一部分,那才叫了解,才可以说喜欢,说爱。对于桃花,对于知识,对于文字,都是。茫茫然恍恍惚想当然的东西永远都只是一种记忆,一种感觉一种不被认可的自我意识而已!我顿悟般恍然。
看着沉默的桃林,看着一片苦心的朋友,我愧疚着,感激着,也认知着。我知道,历经寒冷之后季节来临之时,桃花儿才开放。一朵朵。一片片,如朝霞,艳丽缤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