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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我市孤儿基本生活有保障
发布时间:2012-07-03   来源:常德晚报  作者:唐志勇
每人每月保底1000元 将随经济发展自然增长 
 
  近日,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议定,从今年起,市财政将对市本级福利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不足部分,列入计划予以解决,此举将惠及市社会福利院和市阳光孤儿院的数百名孤儿。

  此举是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的相关精神,其中规定机构抚养孤儿养育标准应高于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并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地方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到位;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地方支出孤儿基本生活费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补助。

  目前,我市本级福利机构已落实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由三部分构成,即中央财政专项补助、湖南省财政专项补助、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按照省民政和财政联合下发的文件精神,福利机构孤儿的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现实情况中尚有部分资金缺口。市政府在第60次常务会议上研究决定,市财政给予市本级福利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配套补助,同时,我市还将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责任编辑:张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