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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揪泄密元凶 倒卖客户信息欲终身禁入行
发布时间:2013-11-15   来源:新京报  作者:记者 张轶骁

 原标题:保险业揪泄密元凶 倒卖客户信息欲终身禁入行

  新京报讯 (记者 张轶骁) 保监会昨日公布了《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人身险公司严格限定接触客户信息的机构、部门和人员范围,防止客户信息泄露。对于倒卖客户信息的业务人员,可能将终身禁止其从事保险业务活动。

  险企有能力揪出“泄密元凶”

  保监会规定,对于诱导客户提供不真实的客户信息,伪造、篡改客户信息,以及泄露和倒卖客户信息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和公司其他从业人员,应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代理合同,同时其他人身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一般不得聘用或委托上述从业人员从事保险业务活动。涉嫌犯罪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近年来,保险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愈演愈烈。今年2月,中国人寿曾因合作方网络系统问题,导致近80万份保单信息遭到泄露。而保险公司业务员私下倒卖客户信息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一大型险企支公司高管方先生告诉记者,从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来看,保险公司对客户信息的保密机制不可谓不严格。首先,保险公司对员工接触客户信息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和范围,员工不可能一次接触到全部的客户信息。其次,保险公司内部系统中会记录每一次查阅客户信息时间、操作人员工号等信息,且不允许拷贝,员工基本没有短时间大量复制客户信息的可能性。因此,只要有证据证明客户信息泄露是保险公司所为,保险公司完全有能力锁定并揪出“元凶”。

  业内称规定意在“反洗钱”

  有业内人士认为,从《办法》的内容来看,打击倒卖客户信息,只是保监会此次下发《办法》的目的之一。昨日,一位寿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保监会之所以颁布十多项细则规范人身险客户信息真实性,其打击重点在于反洗钱。

  《办法》第一条指出,根据《保险法》、《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而在《办法》的细则中,保监会要求人身保险公司指定专门部门牵头负责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工作,并将客户信息真实性纳入保险公司的考核机制。

  保险洗钱是指以商业保险为载体,利用保险市场及保险中介市场的渠道,将非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投保、理赔、变更、退保等方式来掩饰、隐瞒其来源或性质,以逃避法律法规制裁的行为。主要手段有,在内地购买外汇保单使黑钱迅速出境,用高额黑钱投保长期寿险然后退保套现等。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由于现行《保险法》对客户信息真实性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在保险洗钱的过程中,只要客户信息填写不真实,公安机关很难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