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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23年再迎改革新启程:股民保护提上新高度
发布时间:2014-01-02   来源:中新网  作者:陈鸿燕

 原标题:A股23年再迎改革新启程:股民保护提上新高度(图)

A股23年再迎改革新启程:股民保护提上新高度(图)

  中新网讯 (陈鸿燕) 综合报道,自1990年12月19日新中国开办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上交所挂牌开业以来,中国A股已经历经了23年的改革历程。从股权分置改革到券商综合治理,每一次改革都成为主导股市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刚刚过去的2013年,A股运行颇显坎坷,最终交出“连续第四年全球垫底,超六成股民亏钱”的成绩单。但A股市场改革再次出发——监管放权重在事后执法,新股发行再改革,优先股试点出台,中小投资者保护国九条发布、退市制度实施、新三板扩围等突破性的改革措施落地给市场带来了“看得见的未来”。

  2013年,对于肖钢掌舵的这一年,媒体评论称资本市场完成了政策预期的秩序重建,形成了部分关键改革节点的顶层设计或路径选择,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为核心指向的国家经济体制改革,赋予资本市场自身的市场化改革以更重使命和更广空间。

  国务院发布“国九条” 投资者保护上新高度

  12月27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包括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健全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中小投资者赔偿机制、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强化中小投资者教育、完善投资者保护组织体系等九方面的内容,将投资者保护提上一个新的高度。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解读投资者保护“国九条”时表示,《意见》的发布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历程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有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市场信心,完善市场功能,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监管转型,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础。

  同时,国九条的发布也引来市场的一片叫好声。经济参考报发表评论文章称,国九条对于投资者回报机制的强化,尤其是融资与投资者回报相挂钩,将有望从根本上改变中国证券市场长期以来“重融资、轻回报”的生态环境。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表示,这是盼了20多年的重大利好!健全中小投资者赔偿机制意义重大,中国证券市场有了希望。据长沙晚报报道,有署名为“勤奋兔子与激情乌龟”的微博网友表示:“我最近不知为什么总是开始偏乐观情绪,国九条是纲领性导则,具体如何落实还要看后面的好戏,所以目前是布局的好阶段,并不像空头所说国九条是空话、套话。”

  事实上,此前管理层也多次强调保护中小投资者。10月16日,证监会主席肖钢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称,保护中小投资者就是保护资本市场。

  三中全会提出新股发行改革目标 突出市场化诉求

  2013年11月15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播发。《决定》以战略高度明确指出新股发行改革的方向,即推进新股发行注册制。时隔半个月,证监会顺应了改革大势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对现行新股发行体制的弊端提出了针对性的方案。

  《意见》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取向,突出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审核标准更加透明。《意见》强调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并不意味着监管放松,而是在完善事前审核的同时,更加突出事中加强监管、事后严格执法。

  知名财经评论员许一力在接受新华网采访时表示,这次的改革主要关键词是:注册制、优先股、借壳、发行价改革、配售制度。其中最重要的是注册制改革。如果一定要用一个词来代替并归纳成最核心的诉求,那就是:市场化。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简政放权,这就是三中全会后资本市场的诉求。

  首创证券研发部副总经理王剑辉在做客中新网证券频道视频访谈间时表示,更高的门槛并不一定能够保证市场后续运转顺利,而注册制相当于降低门槛,降低门槛能增加市场活力,更利于市场繁荣。

  将严格执行退市制度 逐步实现退市制度常态化

  盘点2013年A股市场最值得关注的新政,不能不提退市制度实施。自2013年的第一个交易日开始,沪深两市新退市制度正式运行,标志着A股市场历史上“不死鸟”神话将终结。

  自2012年以来,创业板、主板、中小板退市制度陆续发布,与原有制度相比,退市新规更具可操作性,严格了退市条件,明确了退市期限。尽管如此,关于退市制度的质疑之声仍不绝于耳。停而不退ST公司批量复活、借壳上市、万福生科造假上市被轻罚,均引发市场广泛的关注。

  新华网引述武汉科技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观点称,去年以来的新退市制度相较以前已有很大进步,但在新旧制度对接上仍对垃圾股手下留情。多位业内人士认为,政府补贴等非经常性损益,是很多濒临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用来避开退市条件而保壳的常用手段,很多公司依然可以靠政府补贴而逃脱暂停上市的命运,根本走不到终止上市这一步,很难有公司会满足退市最后一关的条件。

  证监会11月1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针对退市制度后续建设情况,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一方面将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另一方面将继续完善有关制度规则,实现退市制度的市场化、法制化、常态化。

  11月2日,证监会主席肖钢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3年年会上表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制度,要逐步实现退市制度的常态化。下一步,要严格执行新的退市制度,实现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推动存在退市可能或需要的公司在法律、规则框架内主动退市;健全完善交易所市场与场外市场对接机制,疏通退市公司转板挂牌交易和重新上市渠道;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安排,维护公司稳定、投资者稳定、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

  另外,在中国证监会11月末出台的系列股市新政策中,“借壳上市审核将严格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标准”的政策,给了很多“待价而沽”的“壳资源”一个下马威。

  优先股发行将拉开序幕 为市场注入新鲜血液

  长期以来,有关优先股制度的讨论不绝于耳,推出优先股被认为是解决上市公司普遍存在“一股独大”问题的有效途径。

  11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了优先股的定义,并对优先股权利与义务进行了明确。时隔两周,12月13日,中国证监会即公布了《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引发大家的广泛关注。《试点办法》的出台标志着优先股的发行即将拉开序幕。

  证券时报引述学者观点称,此举将为我国资本市场注入新鲜血液,有助于重塑大盘蓝筹股的投资价值,倡导理性长期投资文化,促进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但是,该《试点办法》还存在一些需要厘清的问题需要加以完善,使之更具合理性与可操作性。

  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优先股目前已经成为证监会重要工作内容之一,部分大投行已在积极联系客户筹备发行优先股,银行和电力行业的大型国企有望率先发行优先股。

  新三板扩围 未来5年挂牌公司将突破4000家

  自2006年在中关村科技园区试点开始,因交易系统效率不高、挂牌公司园区限制、与场内市场分割等多重原因,新三板一直处于“小”的位置。

  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批准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标志着新三板扩大试点至全国的条件已经具备。

  证券日报发表文章称,全国股转系统审核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从理论上讲,近似于注册制。使得绝大多数非上市企业能够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实现企业规范运作、提高社会知名度,从而获得企业发展所需资金、资源。

  展望未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称,新三板改革后,不仅能够更好发挥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功能,在制度设计上也可以担当资本市场改革的“探路者”。有人测算,未来5年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将突破4000家,总市值万亿元以上。 

  除了上述重大改革外,2013年在《证券法》修改、并购重组分道制实行、国债期货相关政策制定等方面也有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