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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和成员单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1-05-10   来源:常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作者:

 常德市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建立市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和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建立市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制度

  1、成员单位:市经委、市委统战部、市农办、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局、市人事局、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联、国家统计局常德调查队、市乡企局。

  2、市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召集人是市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分管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工作的副市长。联席会主要研究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以及遇到的问题与困难,调度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安排部署下季度或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3、会议纪律

  出席联席会的人员原则上应是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若因事不能出席联席会,应事先向联席会召集人请假。召集人根据联席会研究事项的需要,可以临时指定非联席会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列席联席会。联席会成员单位与会时,应提交本单位开展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工作基本情况的文字材料。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经委:负责非公有制(民营)规上工业企业经济运行态势的监测分析,负责非公有制(民营)规上工业企业的评先评优的推荐,负责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和服务平台的管理工作,负责非公有制(民营)规上工业企业经济运行的主要数据。

  市委统战部:负责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的综合评价工作,负责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评选工作,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做好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人士的政治安排。

  市农办、市乡企局:负责国家、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管理,负责调度分析一产业非公有制(民营)企业的经济运行态势,负责归口管理的非公有制(民营)企业的评先评优的推荐,负责提供一产业非公有制(民营)企业经济运行的主要数据。

  市监察局:负责全市非公有制(民营)企业的优化环境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三产业非公有制(民营)企业纳入全市三产业明星企业评选范围,牵头、引导全市三产业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企业的发展,负责提供全市三产业非公有制(民营)部分发展的主要数据。

  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推荐国家、省、市科研项目认定评选工作。负责市级科研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的审核、审批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市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重大活动专项经费的审核拨付工作。

  市劳动局:负责提供全市二、三产业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从业人数,提供全市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向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服务。

  市人事局:负责引进优秀人才、培训职业经理人,落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创业政策。

  市国土局:负责非公有制(民营)企业发展用地的保障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重点商贸企业和非公有制(民营)出口企业运行的监测分析工作,负责非公有制(民营)出口企业评先评优的推荐,负责提供全市非公有制(民营)企业出口的主要数据。

  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速度等指标。

  市质监局:负责全市非公有制(民营)企业名品名牌产品的宣传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推荐非公有制(民营)企业参加中国名牌产品、省名牌产品、常德名牌产品的评选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全市分产业非公有制(民营)企业的基本信息工作。负责组织、推荐非公有制(民营)企业参加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的评选认定工作。

  市国税局:负责提供分产业的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国税缴付主要数据。

  市地税局:负责提供分产业的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地税缴付主要数据。

  市工商联:负责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为会员单位提供政策、信息、人才、维权等服务工作,负责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优秀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国家统计局常德调查队:负责非公有制(民营)规下工业企业经济运行态势的监测分析工作,负责非公有制(民营)规下工业企业的评先评优的推荐,负责提供规下工业企业的产值等基本数据。

  三、考核奖励

  市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2008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工作要点》的精神,对各联席会成员单位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发展、服务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年终考核评比,对考核评比的先进单位,由市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