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驾驶证代客泊车致碰擦 法院判停车场和员工担责
解放日报讯 (记者 茅冠隽 通讯员 马超)在市区繁华地段,将车钥匙留在停车场内供工作人员挪车已是常态。可如果停车场员工系无证驾驶,且在挪车过程中发生碰擦,该如何划分责任?日前,徐汇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去年5月2日,沈小姐驾车进入徐汇区一停车场。由于车位紧张,她将车开到指定位置后下车,并按要求留下车钥匙以便工作人员挪停车辆。然而办完事后取车时,沈小姐发现车身明显有碰擦痕迹。经询问得知,原来是停车场工作人员刘某在挪停车辆时导致车辆损坏。
由于刘某系无证驾驶,不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沈小姐于是将停车场和刘某一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2万余元。最终,法院判决停车场与刘某共同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