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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制定“医疗条例” 杜绝医疗暴力
发布时间:2014-02-18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刘畅 通讯员 陈洪

 原标题:深圳:制定“医疗条例” 杜绝医疗暴力

  本月底市人大将启动医疗“基本法”立法调查

  广州日报讯 (记者 刘畅 通讯员 陈洪)深圳市人大拟开全国先河,就“和谐医患关系”创新立法,直面医患关系、急救诊疗等当前热点难点,启动医疗领域“基本法”——《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以下简称《医疗条例》)立法制定工作。记者昨天从市人大获悉,本月底市人大将启动该条例立法问卷调查,重点调研医师多点执业,医疗纠纷预防处置制度、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等多个热点问题。

  现有规定不足以杜绝“医疗暴力”

  据了解,今年春节期间发生在深圳市儿童医院的伤医事件不是个案。据该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一年,该医院发生了医闹、伤医事件三十多起,遭遇堵大门、拉横幅、烧纸钱等各式“医闹”严重扰乱了医疗正常秩序。更有数据显示,从2011年至去年,广东医调委调解的610起现场医闹纠纷中,约有五成有“医闹分子”的鼓动和策划。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清华大学法学院前不久就特区医疗条例开展立法调研。调研报告认为,医疗暴力行为,已不仅仅是医疗纠纷案件,其对社会秩序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使其可以成为独立的治安案件甚至刑事案件。然而,当前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虽对相关行为有明确规定,但散落在不同条款中,且针对性不强,不足以震慑医疗暴力,也常常使公安机关在引用时有所顾忌。

  或将建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据悉,此次《医疗条例》的制定将率先在全国制定一部统领医疗服务全局的地方性法规。据了解,平衡医患之间的权益,将是此次立法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据悉,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将有望写进条例当中。该制度设立后,医疗机构将不直接对损害进行赔付,而是由作为第三方的保险公司支付。在这种情况下赔偿数额不会直接表现为医疗机构的损失,医患双方都将更理智地看待纠纷,减少恶性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