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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女童尿湿裤子 被亲生母亲毒打致死
发布时间:2014-07-18   来源:人民网  作者:李辉

原标题:3岁女童尿湿裤子被亲生母亲毒打致死 曾苦苦求饶

3岁女童因屡次尿湿裤子,惹怒亲生母亲。失去理智的母亲,不顾女儿的声声哀求,一次次将重重的巴掌甚至竹条落在了其幼小的身躯上,直到躺在医院抢救室里的女儿再也没有了呼吸,哭天抢地的母亲才意识到自己犯下了天大的错。7月14日,记者从西固区检察院获悉,被害女童的亲生母亲杨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 7月11日被该院附条件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女儿屡次尿裤子惹怒母亲

7月7日15时30分,在兰州市某看守所,36岁的古浪县人杨某接受了检察机关的讯问。此时,距离杨某的小女儿嘉嘉(化名)离开人世已有5天。

面对检方的询问,杨某再一次讲述了事发当日的情景。7月2日早上,如往常一样,丈夫王某去上班,杨某留在家中陪伴最小的孩子嘉嘉。过了不久,在卫生间 洗衣服的杨某,发现独自在客厅玩耍的女儿嘉嘉将裤子尿湿了,便为她换了干净的裤子。之后,杨某一边洗着女儿换下来的脏裤子,一边告诉她以后小便要去厕所。 嘉嘉答应着,却在午饭后,再一次尿湿了裤子。看见餐桌前站着的女儿,脾气暴躁的杨某质问她为什么不往厕所里尿。与此同时,杨某已将巴掌落在了女儿的屁股 上。在杨某的教训下,嘉嘉坚持说自己往厕所的桶子里尿了。杨某认为女儿并没有说实话,更加生气,顺手将洗衣机上放的竹条取下来,不顾女儿的苦苦求饶,又往 她的屁股上打了几下,嘉嘉连连用手遮挡,竹条顺势落在其胳膊上。之后,杨某抬起右脚踢向女儿的屁股,嘉嘉被踢倒在地,头碰在了小卧室的门框上。杨某见状, 这才停了下来。

女童非正常死亡医院报警

下午6时40分,看完电视剧的杨某准备为丈夫做晚餐,当其看到嘉嘉一个人乖乖玩耍时,心情多少也有了好转。炒完菜做完汤从厨房出来时,杨某见嘉嘉在床 上躺下了,便走过去看女儿是不是睡着了,结果她看到嘉嘉的嘴唇很干,就问女儿要不要喝水,嘉嘉说想喝水,但喝了几口水又哼哼了两声后就再也不说话了。

接着,不管杨某怎么叫喊,嘉嘉的眼睛都不睁了。感觉不妙的杨某赶紧去卧室取钱,同时拨打了丈夫的电话,但无人接听。正准备一个人先送女儿去医院时,丈 夫恰好回来了。来不及细说事情的经过,夫妻二人便把孩子送到兰化医院急救室。但是,一切都为时已晚,年仅3岁11个月的小女孩嘉嘉带着母亲留给她的伤痛, 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据当晚急诊科当班医生介绍,7月2日晚7时许,女童被一对中年男女送到该院时,面色苍白,四肢冰冷,双瞳已经散大,心脏停跳,没有了生命体征,诊断发 现系院前死亡。但医院还是紧急联系儿科、麻醉科等专家赶来对孩子进行抢救,虽然采取了各项抢救措施,但还是没能挽回孩子的生命。由于在检查中发现孩子臀部 及四肢有明显瘀斑,左侧胸口畸形,原因不明,于是向警方报了案。警方赶来后,将家属带走调查,并于7月3日以涉嫌故意伤害将杨某刑事拘留。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杨某与丈夫王某共生育3个女儿,小女儿嘉嘉是去年10月从老家古浪县带到兰州来的。平时,母亲经常也会因琐事对嘉嘉动手,但每次都是打完孩子就后悔。

母亲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捕

7月11日,检方通过审查讨论认定,鉴于死者的鉴定结果还没有出来,死亡原因还不确定,西固区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其行为已 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二款﹑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对其作出附条件逮捕。

检方作出的这个批捕决定,杨某的丈夫王某的内心充满煎熬。虽然丧女之痛挥之不去,但想到深陷囹圄的妻子多年来为家付出的种种辛劳,这个中年男子还是为错已至此的妻子送去了丈夫的宽容和温暖。在拘留所的日子里,丈夫王某为妻子送来衣服,并在积极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据甘肃英之剑律师事务所律师朱辉斌介绍说,附条件逮捕是指检察机关办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时,对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认为证明其犯罪的事实 证据尚未达到批准逮捕的一般标准,但确实具备补充、完善证据的条件和可能,侦查机关已有侦查计划与方案的,检察机关可予以作出逮捕决定,但同时检察机关会 以书面的形式,列出具体的工作清单,要求侦查机关进一步提供补充证据材料的一种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附条件逮捕有严格的程序,侦查机关在侦查羁押期限届满时,仍未能获取定罪所需的充足证据,应当及时撤销原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