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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全国人大代表视察西洞庭湖生态补偿机制情况
发布时间:2014-07-29   来源:汉寿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王凤琴

7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明华率驻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来我县对西洞庭湖湿地进行调研视察,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市、县领导刘明、文承保、沈习淼、李学文、袁佑清、周政怀以及省市县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或参加座谈。

座谈会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明华讲话

    上午,调研组一行到岩汪湖大堤进行了实地察看。西洞庭湖位于汉寿县东部,由沅、澧二水汇聚而成,具有“水涨成湖、水落为洲”的显著特征。1998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省级自然保护区,2002年保护区被列为国际重要湿地名录,为我国现有46块国际重要湿地之一,2013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30044公顷。自保护区成立以来,我县全力夯实保护基础,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尽力落实配套措施,科学规划长远发展,改善了湿地生态环境,促进了生态产业发展,提高了生态保护意识,湿地保护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会议现场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明讲话 

    在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代表们听取了常德市人民政府、汉寿县人民政府和安乡县人民政府关于洞庭湖生态建设的有关情况汇报和建议,并围绕洞庭湖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机制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袁佑清汇报工作 

    徐明华指出,近年来,洞庭湖区域发展速度很快,湖区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但水环境的变化带来了一些问题,生态环境每况愈下,今年国务院批复《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标志着洞庭湖生态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洞庭湖生态建设与保护面临着好的机遇。目前洞庭湖现有生态补偿机制还不完善,代表们要充分研究国家法律政策,紧紧围绕洞庭湖生态保护与补偿机制这个调研主题撰写报告,争取以洞庭湖生态经济区为单元建立常态稳定的补偿机制。     

调研组在岩汪湖大堤实地察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