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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为大病患者加上“双保险”
发布时间:2014-09-24   来源:华声在线常德频道  作者:胡晓 汪恩慈 刘克锋

“母亲得了白血病,像我们这么困难的家庭,要是没有大病保险,真不知道该怎么办,真要感谢政府的好政策”,67岁的严家岗村3组居民邱玉云的儿子满怀感激的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办人员说。这是鼎城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启动以来,惠及城乡居民大病患者的一个典型案例。

鼎城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自2014年1月1日实施以来,截止6月下旬,已补偿大病患者301人次(其中新农合参合患者补偿252人次、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患者补偿49人次),补偿金额137万余元,人均补偿金额4500余元,人均减少医疗费负担约15%,有效的缓解了大病患者的经济压力。预计全区大病保险2014年全年补偿总金额将达到1200万元左右。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员,在参保(合)人员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按规定比例给予补偿(俗称“二次报销”),这就相当于给大病患者加上了“双保险”。大病保险2014年人均筹资标准为20元,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基金结余或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新增部分中划出,保障对象不需另缴费,不额外增加经济负担。

为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全面铺开,鼎城区医保处、农合办、中国人保财险常德市分公司密切配合,发放大病保险宣传资料40万份,提供电话咨询服务3000余人次;开展定点、首诊医院相关医务人员大病保险政策培训20场次;电话通知大病患者补偿信息并寄发书面告知信件500余人次。为加强基金监管,建立全市联网的电脑监控系统,对住院患者医疗情况进行全程监控,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支出,减轻了患者负担,保障了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