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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驾驶酿惨剧 积极赔偿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0-12-03   来源:  作者:艾艳萍

明知车辆制动效果有故障,仍凭以往经验驾车行驶,且超载25人,结果因为操作不当导致交通事故并造成3人当场死亡。1129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被告人余万林(化名)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010212,被告人余万林驾驶一辆小型客车,载客38人(核载13人)从桃源县热市镇甲村驶往乙村。行驶过程中,余万林发现车辆仪表盘上红色警示灯闪亮,怀疑制动效果有故障,但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而是凭借以往经验用二档抢一档低速行驶。当车行驶至乙村八组一右转弯下坡路段时,余万林因操作不当,导致该车冲出道路翻至左侧山沟,造成乘客汪某、佘某、张某3人当场死亡。

521,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被告人余万林与死者亲属达成了调解协议:余万林赔偿死者汪某的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35391.4元;赔偿死者佘某的亲属131772元;赔偿死者张某的亲属161930元。赔偿款已于当日给付完毕。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万林发现车辆有安全隐患,没有采取有力措施,发生交通事故导致3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认罪,且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赔偿了全部损失,具有酌定从轻情节,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