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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成立班子 建立机制 有序推进
发布时间:2017-09-27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田继舫 通讯员 杨峰

  澧县根据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因地制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序推进。9月13日,水利部政法司副司长王治一行到澧县进行专项督查,对该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给予肯定。

  澧县纳入省、市、县、镇级河长制管理体系的河湖库渠425处,其中省管河流1条,即澧水澧县段;市管河流2条,即涔水、道水澧县段;县管河湖库20处;镇管河湖库渠402处。

  6月13日,澧县成立了“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县委书记邹如龙任县级“第一河长”,县长徐荩任县级“总河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金贤松,副县长赵长津任县级河长,河流流经地和水库、湖泊属地镇(街)主要领导担任河段长。镇(街)成立了相应机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层层落实责任,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制度,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地生根。县里先后出台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河长制”工作五项制度》《“河长制”工作激励机制方案》《2017年实施“河长制”工作要点》,对23处省、市、县三级河、湖、库今年的重点任务列出清单,确保关键环节有突破、重点工作有成效。19个镇街已出台镇级工作方案,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河长制工作。《澧县县级河长名单》、镇级河长名单均通过媒体进行了公示。县里统一制作了市、县级河长公示牌40块,竖立于醒目位置。

  按照时间节点,澧县河长制8个方面的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与在线监测建设已完成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征地拆迁、土地申报,正进行围墙工程施工,12月完成施工;大堰垱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征地报批,已动工建设;畜禽退养计划清理规模养殖户96户,已完成任务数的91%,退养栏舍面积10.3万平方米,已完成计划任务的94%;河湖连通工程于今年3月开工,工期两年,工程区域总面积61平方公里,总投资7.34亿元,项目完工后,县城及周边区域将建成水体交换自如,水资源余缺互补,水流动态连续,河、湖、渠连通的生态水网系统,成为该县推行河长制工作的亮点河湖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