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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三项增量”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发布时间:2018-01-26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通讯员 张明焕

  去年来,津市市民政局始终把增强群众获得感作为最高使命,把保障民生增量作为最大追求,不断做大普惠民生的保障蛋糕,通过提高民生保障三个增量,使民政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和满意感普遍得到了大幅提升。

  提升社救保障增量。在救助标准增量方面,按照津市市政府第六次常务会确定的农村低保年保障线3480元、扶贫线3026元的“两线融合”方案,城市低保标准已由455元/月提高到500元/月,人均月补助水平由286元/月提高到315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235元/月调整到了290元/月,人均月补助水平由126元/月提高到了190元/月。在救助资金增量方面,全年共对津市低保对象6211户9975人实施救助10.7万人次,发放资金3340万元;对农村低保3606户3939人实施救助6.5万人次,发放资金933万元;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133户365人实施兜底补助1.8万人次,发放补助资金220万元;对城市特困人员236人实施供养救助0.16万人次,发放145万元;对农村特困人员1032人实施供养救助1万人次,发放资金508万元;临时救助0.1万人次,发放资金139万元。

  提升医疗救助增量。全年共医疗救助2.2万人次,发放资金415万元,重点是抓了四项救助。一是医疗保险救助。资助全市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百岁老人以及重度残疾人参加了居民医保或新农合。二是医疗门诊救助。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以及百岁老人患终末期肾病等十种重特大疾病纳入门诊救助,在年内没有住院治疗的分别给予1000至3000元的定额门诊救助。三是医疗大病救助。扩大重特大疾病病种9种,实行救助金额5000元封顶,并对城乡低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救助按规定比例给予救助。四是医疗结算救助。开通了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系统,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本市入院治疗后,直接在医院窗口进行医疗救助,实现了即时救助结算一站式服务。

  提升特困供养增量。在供养提标方面,将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年人均救助标准由3200元提高到了4600元,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年人均救助标准由700元提高到750元。在供养帮扶方面,每年为各乡镇敬老院提供以奖代补资金4万元,按失能每人1000元/月、半失能每人 700 元/月、特困供养人员去世2000至3200元标准提供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先后发放“三无”失能、半失能人员医养补贴84万元、基本医养补贴58万元、五保老人护理补贴106万元。在供养保险方面,完成了津市 20 家养老机构责任险承保,投保床位890 张,总保费 11.125 万元,机构参保率100%。出资25.088万元,为津市7168名“五类老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