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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追踪:“常德地王”退地问题真相
发布时间:2012-06-08   来源:红网  作者:洪湾
    红网长沙6月8日讯(记者 洪湾)近来,部分媒体和网民质疑“常德地王”紫菱花园项目用地出让情况,记者就此采访了常德市有关部门。

2010年7月14日,常德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紫菱地块(大小两宗地块)挂牌出让公告。2010年8月13日,伟星公司通过竞拍取得紫菱花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在缴纳了两宗地的总契税2853.8万元和小宗地的3.42亿元土地出让金后,2010年10月和11月,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就紫菱花园地块两宗地分别与伟星公司签订《出让合同》,出让金总额为7.13亿元。随后,双方履行了小宗地的《出让合同》。大宗地《出让合同》约定,国土资源部门在6个月内完成全部拆迁后向伟星公司交付净地,由于拆迁难度大,14个半月后(逾期8个半月)才通知伟星公司接受净地。

2011年12月6日,伟星公司向常德市国土资源局提交《关于协议解除紫菱花园项目用地出让合同的函》。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土地出让合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行为,当事人有权就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进行变更、解除,以及《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关于“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的规定,双方多次协商,同意协议解除合同,于2012年4月23日签订《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协议书》,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向伟星公司支付违约金3264.7472万元,退还该公司已缴纳的出让金3.42亿元,所收伟星公司的契税和挂牌服务费3057.876万元以及已缴纳出让金3.42亿元的利息不予退还,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收回土地。

目前,常德市国土资源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停止了紫菱花园地块的招拍挂工作,正在对相关指标的调整情况进行规划公示,待公示期满后按程序报批。

常德市委市政府表示,对解除合同的相关事宜和下一步的招拍挂工作,欢迎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责任编辑  罗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