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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与男闺蜜有染怀孕4个月,出差丈夫归国诉离婚获准
发布时间:2014-05-30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裴晓兰

 原标题:妻与男闺蜜有染怀孕丈夫归国诉离婚获准

  京华时报讯(记者 裴晓兰)李先生到国外出差,回家发现妻子和男闺蜜有染,怀孕已4个月,他起诉要求离婚。记者昨天获悉,经密云法院调解,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

  据介绍,李先生与王女士在大学毕业后登记结婚,在李先生到国外出差期间,王女士的男闺蜜经常到家中帮助王女士做一些生活琐事,两人一来二去产生好感。李先生回国后,发现王女士已怀孕4个月。王女士坦承孩子并非李先生的,而是她和男闺蜜的,李先生无法接受,想到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分娩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李先生认为,王女士怀的孩子并非他亲生,因此执意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受理此案后,王女士表示同意离婚。后经承办法官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