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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性侵女童犯罪 优先保护儿童权益
发布时间:2014-06-23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刘维涛

 人民日报讯(记者 刘维涛)近日,媒体报道广东某地一分教学点负责人3年对17名幼女实施猥亵。一段时间以来,针对女童的猥亵、强奸、强迫卖淫等性侵案件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全国妇联权益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国妇联对此高度关注,强烈谴责,呼吁严惩性侵女童犯罪,优先保护儿童权益。

  这位负责人认为,从儿童发展和女性发展的角度看,针对女童的性侵,无论是否有可见的身体伤害、无论是否有钱物给付、无论是否有所谓的儿童同意,都是严重侵犯儿童权益的行为。这样的行为对女童一生成长将会产生不可预计、难以逆转的不利影响。

  全国妇联呼吁,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政策,强化刑法等法律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女童的保护力度;加强对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树立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良好社会风尚;深入社区、学校、幼儿园和家庭开展预防女童性侵的宣传培训,提高社区工作人员、教师及家长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并用儿童能接受的方法让孩子理解如何预防性侵。全社会共同努力,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