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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公司原总经理 涉嫌鲸吞2.8亿国有资产
发布时间:2014-07-05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董柳 穗检宣

 原标题:涉嫌鲸吞2.8亿国有资产

  羊城晚报讯(董柳 穗检宣)羊城晚报讯 记者26日获悉,涉嫌贪污2.84亿多元,受贿9780万元、港币238万元,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近日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据广州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李学东介绍,以张新华为首的白云农工商系列窝案,是在改制转型过程中国有资产被非法侵吞的典型案例。案件由广州市检察院、白云区检察院、越秀区检察院、天河区检察院等提起公诉,目前已起诉17件19人,其中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的有12人,涉嫌行贿犯罪的有7人。

  1998年6月至2003年5月,张新华在担任白云农工商公司总经理期间,以“保护”国有资产为名主持成立由其控制的广州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然后通过虚设债务、低估资产、隐瞒债权等手段,将白云农工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大量国有资产转至广田公司名下,涉及的厂房和土地遍及广州市白云区、越秀区和天河区。2006年,张新华成立私营性质的广州新雨田置业有限公司,以并购广田公司的形式,使得原属白云农工商公司的国有土地和房产全部私有化。

  经评估,这些被非法转移的国有土地和房产价值达2.84亿多元。张新华还在多处地块使用权的转让过程中收受高达9700多万元的巨额贿赂。李学东说,这是到目前为止广州查办的涉案金额最大的贪污贿赂系列案件,案件涉案人员多、作案时间跨度长、作案手法隐蔽。“除借企业改制之机通过二次转移使巨额国有资产彻底私有化之外,张新华还授意其亲信和亲戚成立公司,再由公司转款到个人账户,达到‘洗钱’的目的,这在受贿犯罪中并不多见。”

  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的资产以农场地块为主。据广州市检察院分析,随着经济发展、城市规模扩大,土地价值日益凸显,但对土地资产的监管力度往往滞后,一些“有心人”由此有可乘之机,建议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特别是产权变更和资产转移环节的监管,同时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层的监督,明确监管主体及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