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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常德城区中心区域停车难问题的对策分析
发布时间:2010-11-04   来源:  作者:刘小满 熊耀湘

    引言: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城市停车问题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相对而言,目前国内对于大城市停车问题已经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和一定的研究积累,而对中小型城市的停车问题则缺乏深入的研究和实践。事实上,近些年随着机动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中小型城市的停车供需矛盾也日益突出,而且有其自身的特点。作为区域性枢纽城市的常德市停车问题就已经比较严重地暴露出来,尤其是在地处老城区的城区中心区域,停车难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辖区的经济发展和民生。
   
一、常德市城区中心区域基本概况
常德市城区中心区域位于武陵大道以东(含武陵大道),沅安路以北(含沅安路),青年路以西(含青年路),洞庭大道以南(含洞庭大道)的区域范围。区域内交通环境为南北长约2.0公里,东西长2.5公里,共有7条城市主干道、15条城市支路,整个区域面积约5平方公里。区域内有发展成熟的商业中心、文化娱乐业、餐饮业,还有众多的党政机关、学校、大型购物中心、宾馆及居民小区,是我市政治、经济、商业、娱乐活动最为集中的区域,也是车辆最为集中、动静态交通最为拥挤、使用效率最低的地区。该区域由于政治、经济、商业活动高度集中,加上又属于常德市老城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因条件限制相对落后,成为了我市城区停车难的最严重区域。

二、常德市城区中心区域停车现状与问题分析
2.1停车资源现状分析
为全面掌握我市城区停车难的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指示精神,我们对城区尤其是中心区域的停车资源现状进行了详尽的普查。普查中,我们以中心区域的步行街商业圈、下南门商业区、高山街商业区和武陵大道(武陵阁—育才路口)区域为“核心区域”,对其影响停车难问题的“核心区域”周边停车资源做了调查分析。
此次我们普查后,我们对常德市城区中心区域停车特征进行了分析后发现:
2.1.1因为常德城区中心区域的特殊地理环境和功能要求,停车泊位的供应和需求的矛盾极为严重,现阶段,停车泊位的严重不足是影响停车的最重要原因。
2.1.2在现有停车泊位中,路侧(占用非机动车或人行道)停车占了较大比重。从长远来看,随着动态流量的不断增长,占用路侧停车不仅将严重影响整个城市动态交通的畅通、引发交通事故,而且路侧停车位所占比重过大,路外公共停车泊位匮乏,既不符合城市道路交通发展需求,会对道路正常交通造成影响,也会影响整个城市的活力。
2.1.3提供我们调查发现,中心区域在不同时间段对停车泊位的需求差异较大。
2.2停车现状问题的分析
2.2.1 路外公共停车场建设明显不足,作为中心区域,路外的公共停车场供给本来就远远不能满足需求,然而,在原本就停车场缺乏的情况下,在中心区域还有多处规划的停车场被挪作他用。这种现象充分暴露出路外公共资源尚未得到合理的利用。随着经济发展,资源供需不平衡现象必将日益凸显。据调查,春天百货负一层:规划图纸上未作专门地下车库设计,保留了300平方米作为停车之用,目前该大楼负一层全部作为地下超市使用,估计经改造停车位可达约100个左右。金钻广场:由金健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02年报建,负一层10943㎡,整个负一层于2003年经请示当时市有关领导引进了新一佳超市,估计经改造停车位可达约180个。新华书店:2006年报建,该项目做过交通影响评价,地下车库1775.7㎡,设计地下停车位47个,该书店去年9月正式开业后此地下车库一直处于关闭未使用状态估计经改造停车位可达约47个。步步高超市:地下车库3345㎡,设计停车位80个,目前步步高超市占用一半的面积用于停放员工非机动车,实际停放车辆40余台,估计经改造停车位可达约80个。
2.2.2常德城区中心区域属于老城区,公共建筑配属建造的停车泊位所占比例明显偏少,这反映了配建指标偏低和建设规划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配建泊位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势必对繁华商业设施等大型公共建筑的停车带来严重问题。
2.2.3从现状来看,中心区域路侧资源利用不足,尚有很大的开发空间。调查结果发现,有许多路边临时停车位被长时间停放车辆占用,不仅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而且致使路侧停车位周转率低下。停车泊位规范程度不高、停车秩序混杂、管理难度大是目前路侧停车面临的主要问题。
2.2.4根据上述问题分析看出,常德市城区中心区域的停车问题主要在政治、经济、商业中心过于集中、停车资源开发不足、配建指标过低、路侧停车不规范、停车管理措施不力、停车设施相对落后等几个方面。

三、解决常德城区中心区域停车难问题的对策
3.1盘活存量,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基础设施,增加停车泊位。
根据我们对城区中心区域的调查分析,我们认为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应该从“核心区域”着手,充分利用“核心区域”周边现有资源,通过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增加停车位。
3.1.1经过我们调查分析认为,一方面将原有规划挪作它用的停车场恢复功能,另一方面,对部分可改造成停车场的场所进行合理改造,可以解决部分停车难的问题。建议为:步行城商业圈:建议一是将武陵阁地段的地下商场进行全面改造,修建一个可容纳200个车位的地下停车场,用来解决前往步行街购物车辆停车难的问题。二是由政府出面协调,把金钻广场的新一佳地下超市撤除,修建一个可容纳200个以上停车泊位的地下停车场,用来解决前往金钻广场购物车辆停车难的问题,预计可解决停车位400个。下南门商业区:建议由政府出面协调将新华书店现有一个约50个停车泊位的地下停车场启用,向社会开放,同时在沅安路上选取一离家多润超市较近的地点修建一个约300泊位的公共停车场,基本上可解决前往下南门商业区购物车辆停车难的问题,预计可解决停车位350个。高山街商业区:建议在原桃林宾馆院内设立一个容纳80个泊位的停车场,解决建设中路、百家演艺中心、即将开业的华天影视城的停车难问题。原金海大酒店:新建一个地下停车场可容纳150个停车泊位,该停车场启用后可解决建设中路、高山街、烈士街停车难的问题,预计可解决停车位230个。武陵大道(武陵阁—育才路口) 建议对湘北建材市场进行整体搬迁,改建一个大型公共停车场,至少可容纳250个车位。
3.1.2将区域内单位、社区院落打开,实行停车有偿收费,允许社会车辆停放,增加中心城区停车泊位量,进一步缓解城区停车压力。
3.1.3路侧停车原则上主要承担临时性短暂停车功能,属公共停车场及配建停车场的补充形式,不能作为主要停车场模式。然而在近期,由于中心区域路外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合理利用路内路侧停车资源(主要是人行道空余地带),通过新建机械式停车场、增划停车位等办法亦可暂缓部分停车供需矛盾。
3.2加强管理,运用各种手段调节停车需求,解决停车难问题。
3.2.1在进一步增加停车供给的同时,我们应把加强对停车的管理与执法放在重要位置,向管理要效率。在路内或路侧停车位方面,对于因交通流量和道路条件不允许路内停车的路段的停车泊位应予取缔,对于可单侧和双侧停车的路段,进一步加强管理,清整私划私设和不规范停车位,整顿停车秩序,杜绝乱停乱放、黑车占道、长时间占道等严重影响静态交通秩序和城市环境的违法行为。
3.2.2运用价格杠杆,调节停车需求。在充分考虑对物价指数影响和市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制定较为完善的停车价格体系,贯彻“差别化”供给的原则,充分考虑两个“差别化”,即交通拥挤区收费标准要高于外围地区和路内占道停车收费标准要高于路外公共停车场。
停车收费价格在体现区域差异性的同时,允许价格有一定程度的浮动,实现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收费模式,从而使停车场经营者有一定的自主定价空间。
3.2.3建立一套基于停车资源整合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系统需具备停车诱导、停车场备案查询等业务管理功能,从而满足社会公众、停车管理企业及行业管理部门对停车信息的需求,建议在远期搭建起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局部停车诱导系统。
3.2.4对于远期停车管理,建议考虑运用经济杠杆通过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建立特许经营模式和市场准入制度,培育一批能力强、信誉高、服务好的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对停车市场进行经营。
3.2.5通过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借助“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城市“创文”工作大力倡导文明交通、发展公共交通。通过驻车换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合理引导停车等手段协助解决停车难问题。
四、城区中心区域停车难问题给予常德城市发展的启示
本文着重研究的是我市城区中心区域停车难的问题。但是,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机动车拥有量迅猛增加,如果在今后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不将停车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像中心区域停车难的问题势必将会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不断上演。那么,我们在研究和解决中心区域停车难问题的时候,至少有以下几点启示值得我们在城市规划、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引起高度重视与关注:
4.1规划先行,强力推行城市建设交通影响评价制度。
发达国家的城市规划要求城市道路的总面积与公共停车总面积之比为8:1-9:1,我国约为100:1,因此公共停车设施规划方案应体现对停车用地控制的要求,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指导当前停车设施建设,也能适应在城市建设发展中不断优化和改善的要求。在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阶段都要对停车问题做专题研究,特别是详细规划阶段,对场地选择、规模、出入口的交通组织以及停车方式、方法等都要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从目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来看,以注重规划,大力加强停车设施建设为主,并着重加强以下两点:
4.1.1 严格执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建议市政府尽快出台我市交通影响评价的规范性文件,对城区交通枢纽、公共活动场所、居民小区等各类大型项目建设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对大型建筑停车场所使用功能改变实行交通影响评价,把其作为规划和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和规划控制的基本措施,并强力推行;对不按交通影响评价确保足够停车场的项目一律不得立项、审批;对不按交通影响评价审批而擅自改变停车场、停车库用途的建筑一律不准竣工验收,并责令改正。
4.1.2科学规划,城市交通基层设施建设必须要前瞻。在城市总体发展中,科学合理地规划建设一些规模适宜、分散的停车场;改建、新建住宅小区、商务楼、营业场所等建筑物要提高停车位配建标准,且不得挪作他用;小区必须至少按一车一位进行建设;对特殊地点,如车站、码头、地铁出入口、大型公交换乘枢纽和城乡结合部停车问题必须逐一研究;新城建设应专门进行停车场(位)的规划,适当提高配建标准。
4.2强化管理,逐步建立起符合常德城市发展的停车机制。
4.2.1组建专门的管理队伍,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权利和职责,理顺关系,加强对停车场规划、建设和停车秩序的科学统筹和管理;对购车和车位实行捆绑发展,确保城市协调发展;加大违章停车的处罚力度;逐步采用信息技术收费手段,首先确保减少人为不合理因素。
4.2.2完善停车场建设的相关法规。并对未能按照有关停车场的配建规定足额配建停车位的业主,收取停车场补偿建设费,收取的补偿建设费可授权专门的公司用于停车场建设。促使潜在受益者将由于停车设施齐全而增加的收益的一部分返还给停车设施的建设、经营者,作为开发投资的补偿,启动、鼓励和引导民间(社会各方面)的投资,吸引其资金多渠道、多形式地参与公共停车场库建设。
4.2.3加强对占道停车问题的管理。在一定时期内,占道停车不可避免,特别在夜间,利用道路停车,可充分利用有限的城市空间,不失为解决“停车难”的一个临时措施。但是交通管理部门要将根据停车需求和停车场供应状况,在保证城市道路通畅和交通秩序良好的前提下实施并逐步减少数量,不得随意设置占道停车。并且考虑周边路外停车场情况,对占道停车位进行调整和撤销,路外停车场(库)一定范围内禁止路内停车。
4.2.4关于停车场收费原则。要遵循使用者付费的原则,市区范围应按照级差地租确定分区收费的标准,并在交通特别拥挤的地段实行超时递增、累计收费的政策。
4.2.5理顺停车收费与管理关系。停车收费主体应是停车场(库)投资者、道路产权部门。管理则由政府相应的职能部门承担。
4.3结束语
只要从市场的实际需求出发,考虑设施使用的便利性、设施布局的科学性以及设施收费的合理性, 端正民生无小事的服务理念、树立与一流为伍的发展目标、制定完善的停车管理条例;只要政府下定决心,解决好停车场怎么建如何管的问题;就一定能有效地缓解和逐步解决城市停车难的问题,使百姓能够真正感受到常德的发展、文明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