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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签订业务合同为饵14次诈骗高档香烟被起诉
发布时间:2015-11-25   来源:华声在线常德频道  作者:张敏 胡尊音

华声在线常德频道讯 一男子谎称自己是某公司业务员,找多家涵管厂、家具厂和苗圃基地商谈合作,以 签订合同需要找公司负责人“打点”为名,向多位老板索取高档香烟,先后在湖北、湖南的多个地方作案14起,疯狂诈骗大量高档香烟。11月24日,被告人唐 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年仅32岁的唐某某,2009年时因犯诈骗罪被鼎城区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不 思悔改重操旧业。2015年7月初,唐某某找到常德市鼎城区某涵管厂的陈老板,谎称自己是某公司的业务员,公司承包修建高速公路项目,需要大量涵管,有意 向找陈老板的工厂采购。通过前期接洽,唐某某与陈老板约定于7月7日在常德市鼎城区武陵镇久光国际酒店签订合同。唐某某还提出,为了促成合同的顺利签订, 陈老板最好买几条好烟过来,自己需要找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打点”。一心想拿下这笔大买卖的陈老板,于7月7日这天下午,在常德市鼎城区武陵镇久光国际酒 店,将提前准备的3条“和天下”牌香烟给了唐某某。唐某某拿着香烟,佯装出去叫公司负责人过来签合同,让陈老板在酒店房间稍等一会。然而一个小时过去了, 唐某某和公司负责人仍不见踪影,陈老板遂拨打唐某某的手机,当听到手机提示音为“关机”时,陈老板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一切都是骗局。

经审查,在此后不到两个月时间里,唐某某使用上述类似手段先后在湖北松滋、潜江、荆州等地,湖南常德、长沙、益阳等地作案13次,共诈骗“和天下”、“芙蓉王”牌高档香烟39条,被诈骗高档香烟总价值为32740元。

检察官提醒: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我们都需要多留些心眼,不能操之过急,忽视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