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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乡邻小事引纠纷,法院判决止纷争
发布时间:2017-05-09   来源:华声在线常德频道  作者: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王洪涛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乡邻间应当多一份宽容,否则也容易让矛盾由小变大。近日,常德鼎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打架斗殴事件,阻止了矛盾进一步扩大。

2016年7月14日16时左右,鲁某雇请任某收割水稻。任某的收割机进入稻田时将龚某家种植在机耕道旁的黄豆碾压毁损,龚某夫妇知道情况后与鲁某发生了争执。争执过程中,鲁某一掌将龚某推倒在地,然后离开现场去拿收割机的修理工具,龚某从地上起来后就回了家。鲁某拿工具返回后,便在自家稻田里帮助任某维修收割机并收割稻谷。不久,龚某与家人来到事发现场,双方再次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鲁某将龚某推倒在地。双方家人继而发生扭打,被他人劝开。龚某倒地受伤,被送至常德市某医院住院治疗。龚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鲁某赔偿损失。

法院立案审查后,发现此案系乡邻小事引发的纠纷,法官多次试图调解,无奈双方矛盾比较激烈,无法达成调解。为了查清事实,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法官做了大量调查工作,认为龚某家的黄豆被压,鲁某因此两次与龚某发生争执,并两次将龚某推倒致伤,对龚某的损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龚某遇事不冷静,两次主动与鲁某发生争执,最终激化矛盾,其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可适当减轻鲁某的赔偿责任,以承担40﹪的责任为宜,鲁某承担60﹪的责任。法官作出判决后,批评教育了双方,双方意识到了自身的过错,并服从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