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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克华女友今日在重庆受审 被指控涉嫌窝藏罪等
发布时间:2013-01-15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 秦莲

资料图:周克华女友张贵英

  去年8月14日,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案嫌疑人周克华被重庆警方击毙。其90后女友张贵英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抢劫罪刑事拘留。今日下午2时30分,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不过检方指控的罪名则是窝藏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这也是首次公开起诉书的内容。

  “我准备做无罪辩护。”张贵英的辩护律师、四川舟楫律师事务所主任姚飞昨日表示,张贵英对周克华所做的一切,并不知情。

  检方指控 周克华抢劫的6万元,她存在两张卡上 为周通风报信

  昨日下午,记者从张贵英案的起诉书上看到,检方指控张贵英所犯的其中一宗罪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检方认为,去年4月,张贵英在宜宾和周克华相识后将周克华带至自己家中居住。同居期间,张贵英看见周克华持有枪支。去年7月1日,张贵英和周克华一同来到重庆挣钱。去年8月10日上午9时35分许,周克华在沙坪坝凤鸣山中国银行上桥支行门口,持仿“五四”手枪枪击王某和廖某,王某当场死亡,廖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周克华当场抢走王某挎包一个,内有现金7万元,三部手机。逃离过程中,又持抢枪击前来追赶的中国银行保安马某,导致马某受伤,后周克华又持枪枪击铁路警察朱某,导致朱某当场死亡。

  去年8月10日中午12时许,周克华和张贵英在沙坪坝陈家湾“7天连锁酒店”附近见面,将抢劫得来的赃款6万元交给张贵英,张贵英将赃款分别存入事先准备好的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卡中。

  检方认为,张贵英在明知是犯罪所得的情况下,将赃物予以窝藏,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检方指控,在周克华持抢抢劫杀人案发生后的8月10日至8月13日期间,张贵英多次用电话和短信的方式与周克华联系,将自己所了解的公安机关侦查和追捕的相关情况告诉周克华,并向周克华提供用于化妆的口红。

  检方认为,张贵英明知周克华是犯罪的人而帮助其逃匿,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护律师 无证据表明她犯窝藏罪 将做无罪辩护

  张贵英被重庆警方抓捕后,成都的四川舟楫律师事务所主任姚飞接受张家人委托,为张贵英提供辩护。昨日下午,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组织公诉方和辩护方进行开庭前的证据交换,姚飞透露,双方主要对非法证据的排除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姚飞介绍,他此次将为张贵英做无罪辩护。针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罪名,他认为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张贵英知道周克华给她的6万元现金就是赃款,因此,并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对于窝藏罪,姚飞认为,周克华到重庆后,并没有和张贵英住在一起,案发后两人也只是通过短信和电话联络,张贵英并没有窝藏周克华。此前有媒体称,张贵英才是周克华抢劫杀人案的幕后军师,并称张贵英称受邀观摩周克华抢劫,姚飞告诉记者,会见中,他专门询问了张贵英,张贵英对此表示了否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张贵英也是一名受害者。”姚飞说,张贵英因为家境贫寒,成为一名失足女性。在和周克华交往的过程中,她更看重周克华是否给予了她经济上的保障,他们认识才仅仅4个月,对于周所做的一切,她并不知情。

 

 

责任编辑:匡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