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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白河县委书记豪华“座驾”系从企业借用
发布时间:2013-01-18   来源:新华网  作者: 陈钢

陕西广播电视台《都市快报》1月15日报道,陕西白河县委书记配备百万豪车,座驾超标五倍多,引起网民广泛关注。新华社记者17日采访了解到,这辆豪车系从白河县一家企业借用,媒体报道后已“紧急归还”。

据报道,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地处陕西和湖北两省交界,是国家级贫困县,但县委书记郭德林坐的车,却是进口6缸排量3.0T的顶级豪华款大众途锐车,网上报价105万元。

陕西省规定,市、县、乡党政机关购置公务用车应选用国产品牌汽车,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作为一个山区贫困县,白河县委书记所乘车辆价格上百万,涉嫌严重超标。

白河县地处陕西东南部,山大沟深,十分贫穷。十年前,当时的白河县委、县政府提出了“领导苦抓、干部苦帮、群众苦干”三苦精神,改变了白河的面貌,成为贫困地区学习的榜样。媒体在报道中质问:白河现在仍是国家级贫困县,面对县委、县政府大院里的豪车,“三苦”精神还剩几苦?领导们都坐进了豪车里面还能尝到苦的滋味吗?

新华社记者17日联系到白河县委书记郭德林进行调查核实。郭德林表示,媒体报道他乘坐的大众途锐车,是半年前借用民营企业兴达公司的,15日已归还兴达公司。他所乘坐的公车是2006年购买的广本雅阁,目前已跑了17万公里。

党政机关借用企业车辆是否违规?记者了解到,《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党政机关不得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车辆,不得接受企业捐赠车辆。

一些网民认为,无论是购买还是借用,党政干部乘坐超标车、豪华车,都与“八项规定”的要求格格不入。有网民评论认为,喜好坐豪车,根子在于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变质,安于贪图享乐,应该通过对典型问题的查处,纠正一些人身上的不良作风。 

 

 

责任编辑:匡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