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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处长收57万元为儿子买房 受贿款藏于卧室
发布时间:2013-03-19   来源:新快报   作者:李海强

 因工作长期与妻子、儿子分居异地,为弥补亏欠之情,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一处长易某收受好处费57万元,给儿子付清房款,结果他因此获罪蹲进牢房。该案经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公诉,近日法院判决易某因犯受贿罪获有期徒刑6年。

据了解,易某医学专业科班出身,1987年至2005年一直在部队医院工作,也正是由于工作关系,导致其与妻子、儿子长期异地分居,心里觉得非常亏欠家人,一心想着通过自身的努力使妻子和儿子过上幸福生活。

为了与家人共同生活,易某2005年申请转业到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9年8月起,易某授命担任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监督检查审计处处长。上任后,易某发现找自己帮忙的人越来越多,既有上级领导打招呼,也有同事求关照,更多的则是一些药企和药店老板以联络感情为名整天黏着自己,逢年过节收到的烟酒、购物卡、红包以至于数十万元的现金、银行卡。

据易某供述,其每次收到相关老板的行贿款之后,基本上都是先藏在家的卧室,积攒到一定数额后,就存入银行,并将受贿款数十万元全部用于购买给他儿子准备的新房。

 

责任编辑:匡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