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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财政部官员十年受贿2000余万 援藏时向藏企索贿
发布时间:2013-03-25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何欣

 从2001年到2011年十年间,财政部企业司综合处原处长陈柱兵从一名普通干部被提升为处长,而掌握着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权的陈柱兵,却利用职务便利及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454.4万元后为他人牟取利益。昨天,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陈柱兵等人受贿案。

  检方共指控了陈柱兵9项罪行,主要都是在其担任财政部企业司综合处处长期间,利用掌握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权,为企业获得政府专项资金提供帮助,向企业索取好处费。

  9项罪行中,开始时间最早、持续时间也最长的一笔是,2001年9月至2009年11月间,陈柱兵利用担任财政部企业司工业处干部、企业司综合处处长承办或管理冶金独立矿山专项资金、乳粉临时存储财政贴息资金、基本建设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职务便利,伙同黄某为湖南省怀化市某区获得冶金矿山独立专项资金、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乳粉临时存储财政贴息资金、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获得基本建设贷款贴息资金提供帮助,向上述单位索取好处费人民币共计155万元。

  而其在援藏期间也有“收获”,2005年12月至2007年1月间,作为财政部选派到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的援藏干部,陈柱兵伙同另一名被告为西藏自治区某公司获得冶金独立矿山专项资金向财政部企业司工作人员提出予以关照,从而索取该公司好处费人民币206.5万元。而此后至2011年间,陈柱兵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为三家西藏自治区公司获得冶金独立矿山专项资金提供帮助,从上述公司获得好处费人民币共计777万元,这也是他数额最大的一笔。

  此外,陈柱兵还曾为四川一家乳业公司获得乳粉临时存储贴息资金提供帮助,并索取好处费345万元。

  陈柱兵还利用自己管理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的职务便利,在2011年6月到12月间,为西藏、四川、山东、成都等地的多家公司提供帮助,索取好处费365万元。

  2010年至2011年间,陈柱兵为西藏多家企业获得服务业集聚功能区项目资金、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国家清洁生产示范项目补贴资金,向财政部有关单位工作人员提出予以关照,向上述公司索取好处费人民币共计589万元。

  2008年至2012年3月间,陈柱兵还以为湖北某公司获得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向财政部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提出予以关照,先后收受该公司给予的好处费人民币共计16.9万元。

  庭审现场

  辩护律师 坐成两排

  昨天上午10点,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包括陈柱兵在内,共有6人一同站在被告人席上,其中既有向陈柱兵行贿的企业工作人员,也有陈柱兵受贿的同伙。

  几名被告人的亲属早早坐在旁听席上等着在法庭上见家人一面。由于多名被告人均聘请了两位律师辩护,法庭不得不安排近十名律师分成两排就坐。审判并未对媒体公开,记者在法庭外见到了在法警押解下的陈柱兵,他中等身材,戴眼镜,留寸头,显得很憔悴。

责任编辑:匡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