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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 遭查获后持刀捅人
发布时间:2013-11-14   来源:红网  作者:通讯员 吴永平 彭丁聪

  红网株洲11月13日讯 现年38岁的男子张某是个“瘾君子”,曾经被强制戒毒2年,戒毒期满后其仍继续吸食毒品。在一天晚上吸毒后还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并携带毒品上路,被专项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的民警查获,为了逃避处罚持刀捅人致重伤、九级伤残。11月12日,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3年10月28日晚上,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泰山路派出所和交警大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株洲市天元区圆方路联合开展专项整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活动。当晚21时许,泰山路派出所民警姚某、彭某带领巡防队员唐某、张某某等人在检查中发现张某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并看到张某讲话时表现出精神恍惚、口齿不清,怀疑张某酒后驾驶摩托车,便用酒精测试仪对张某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张某并未喝酒。
  
  随后,张某想快速逃离现场,姚某见状就立即上前拉住张某,盘问张某身份证信息情况,张某回答说自己没带身份证就随口报了一个身份证号码,姚某遂用警务通手机进行查询核实发现其身份信息不符,且觉得张某没有喝酒却表现出精神恍惚、口齿不清,认为张某有吸毒嫌疑,遂和同事一起用警车将张某带至泰山路派出所接受调查。
  
  到达泰山路派出所院内后,张某因惧怕自己身上携带的毒品冰毒、麻古会被查获而跳车逃跑,唐某、张某某见状便追上张某,合力将张某按倒在地,姚某、彭某亦追赶过来控制张某,张某在挣扎中掏出跳刀捅伤唐某腹部致肝脏破裂、胃浆肌层破裂,并用刀划了张某某的左胸部一下致其轻微伤。随后,民警从张某身上缴获了毒品冰毒3.84克、麻古1.2克。经法医鉴定,唐某的伤势为重伤、九级伤残。
  
  据查,张某曾于2004年10月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2011年8月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