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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计连环 电信诈骗卷走老人42万
发布时间:2014-01-27   来源:新京报  作者:李宁

 原标题:四计连环 电信诈骗卷走老人42万

  近日,沈阳市民谢先生将自己遭遇电信诈骗的过程,写成约7000字自述在网络上公布。

  记者发现,该起电信诈骗中使用的4种骗术,很容易被拆穿。

  新京报讯(记者 李宁)谢先生在自述中称,去年11月6日,他接到“邮局”电话,通知有一封“沈阳市社保局的通知书”。不久,一个“沈阳市社保局”的人打来电话,告知“上海警方发现我在上海办了一个医保卡,购买许多毒品原料”,他的医保卡已被冻结,还建议他拨打114查询上海公安局电话并报警。

  谢先生称,他又接到上海警方一个“刑侦队长”电话称,他涉嫌贩毒,已被列为重要嫌疑人,并通过QQ传来一份有他照片、姓名的“通缉令”。因为“刑侦队长”使用的电话,和他在114查到的电话一致。所以,“刑侦队长”的话让他深信不疑。

  经过谢先生解释后,“刑侦队长”让谢先生把资金转移到一个“安全账户”,并可以向检察官“求情”,查实其资金来源后,可以将其从嫌疑人名单中去掉。

  随后的两天内,负责清查资金的“赵警官”通过电话遥控或索要账户和密码,先后将谢先生的42万元转走。

  ■ 揭秘骗局

  ●社保卡不存在被冻结

  北京市社保局一工作人员称,持卡人“只要正常缴纳医疗保险,社保卡就能用”,“至于是否能用,只有就医时,医生会跟持卡人说,其他任何人都不会以任何形式通知”。

  ●公安局总机不能向外拨叫

  让谢先生上当的一个重要细节就是,“刑侦队长”使用的电话,与谢先生通过114查到的电话一致。

  上海公安局总机一工作人员称,谢先生查询到的号码是该局总机,该总机不可能会拨打出去。诈骗者可能通过工具,模拟警方电话,拨叫被骗者。

  ●警方不会向疑犯透露案情

  警方一人士介绍,警方不会向嫌疑人透露具体案情和相关细节。排除嫌疑人是警方在侦查阶段进行的,“跟检察院无关,也不用检察官作出决定”。

  ●通缉令不可能传给嫌疑人

  该警方人士称,通缉令一般发在公安系统内网中,也有发在媒体上,“从来没听说通过QQ传给嫌疑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