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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评2012反腐倡廉十大事件
发布时间:2012-12-20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社科院

  至于不干净的财产怎么处置,像香港当年曾搞过一个新法规出台实施之日,对此前出现的轻微问题有特赦。但也有三个不赦:严重的问题不赦,正在查办的案件不赦,逃跑的不赦。用“赦免”这个词不是特别准确,我们过去常用的词叫“坦白从宽”,但还是要依纪依法处理。对于不干净的财产如何处理,地方已经在进行探索。有些省正在建立廉政账户,官员收到的不当财产,转到那个账户去,纪委也在收,本来就有这项制度。处理不当财产有很多种途径。

  记者:有声音呼吁,官员财产申报制应该纳入《反腐败法》。

  李秋芳:对于这个问题,干部群众一直有这样的建议,我想这需要一个过程。

  记者:报告里也说到了部分人对腐败有麻木心。有人觉得,官员只要为老百姓做事,贪点也可以。您怎么看这种心态?

  李秋芳:老百姓对腐败有宽容心,这本身是一个消极的态度,我们终归要建立一个对腐败零容忍的文化。社会要建构廉洁文化,对小的腐败也要零容忍,小腐即惩,小错即纠,就会慢慢赢得社会的清廉环境。

 

 

责任编辑:匡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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